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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学院本科论文交叉评阅管理办法(试行)

来源: 作者: 发表时间:2022-05-12 16:44:57


体育教育学院本科论文交叉评阅管理办法(试行)

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,根据《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结合体育教育学院的实际情况,针对本科论文交叉评阅环节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学院统一遴选交叉评阅教师,按照指导教师回避和盲评原则,由教学秘书统一分配评阅论文。

二、交叉评阅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:

1.坚持党的教育方针、业务水平高、责任心强,富有教学、训练和科研经验。

2.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,或教研室主任。

三、评阅要求:

1.交叉评阅教师参考《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标准》(附件1),独立给出评阅意见和评阅成绩(附件2),并在维普系统中完成相关操作。

2.评阅应客观、公正,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的学术要求和标准对论文做出恰当评价。

3.评阅意见应有针对性和建设性,修改建议尽量具体,能帮助学生完善论文质量,评阅意见原则上不少于150字。

4.交叉评阅应在学生论文答辩前完成。

五、评阅费用

学院从专业建设经费中按照40/篇的标准支付评阅费用。在评阅结束后,由教学秘书根据评阅人实际评阅篇数,按照山东体育学院财务有关管理规定,统一报财务处,由财务处统一支付。
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体育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附件:

1.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标准

2.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交叉评阅表

下载链接: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评阅标准.docx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​山东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交叉评阅表.docx